当前位置:首页 > 星座日期 > 正文

三女子性侵一男子导致性功能丧失,构成何罪「女子驾车失联事件」

  • 星座日期
  • 2025-04-07 13:59:08
  • 其他内容
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驾车失控1死3伤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5个问题女子驾车失控1死3伤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驾车失控1死3伤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5个问题女子驾车失控1死3伤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三女子性侵一男子导致性功能丧失,构成何罪

首先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只适用于男性强奸女性。

其次,性侵的同时必然有猥亵行为,如果男子未满14周岁,三女子构成猥亵儿童罪;如果男子已满14周岁,三女子则构成强制猥亵罪。

最后,三女子性侵男子导致性功能丧失,如果男子被鉴定为轻伤以上,三女子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上,如果上述性侵行为既构成猥亵犯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则按想象竞合处理,从一重罪处罚。

四川宝兴县一48岁女子遇害,嫌疑人为3名未成年人,你怎么看

又是未成年人犯罪,又是未成年人杀人,短短的时间已经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杀人事件,而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了很普遍的现象,感觉现在的未成年人根本不在乎法律的约束,至于为什么不害怕,是真的不害怕还是知道根本不担心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或者说其实这些未成年人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了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是毅然的去做了,为什么呢?

现在的未成年人特别的早熟的程度远远超出了这个年龄段的的认知和心智,在做许多事情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的行为对不对,知道自己做了之后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而能让未成年人这样做的底气源自于未成年人知道在一定年龄段的不同待遇。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岁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低于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就算做错一些严重的事情也不会受到刑事追究,而在十八岁未成年之前在承担责任上面会获得相应的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之前犯罪有一定的从轻处罚,这种情况会不会是现在未成年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呢!

当然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在于家庭教育的问题,家庭教育和人生价值观没有获得正确的引导,而有的家庭由于家庭教育的不正确,使得原本在叛逆年龄段的孩子形成了怨恨父母怨恨社会的情绪,真实想法都是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开始有了自己的思维想法,如果引导不正确很容易走上企图,因为许多未成年人犯事情的心态都是想通过自己的行为去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而做出极端的事情都是想通过极端的行为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缺少正确的引导,缺少完整的家庭关爱,缺少正确的教育和价值观,外加上年龄段的叛逆期,还有欲望和心智的开始成型,外加上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综合的影响导致的一些未成年人心理畸形的根源,而外在的法律的约束力不足导致了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没有顾及,所以在心态上面非常的放纵,因为就是缺少强大的约束力。

如果外在的约束力再强一些,再严厉一些,让这些孩子产生出震慑力,那这些孩子在自己的行为上面会收敛很多,而现在的一部分犯罪的未成年人由于心理不健康,在行为上本来就没有轻重,再加上现在的孩子对各种信息比较了解,知道自己做的事情面临什么,侥幸心理和一些无所谓的态度导致犯罪没有底线。法律如果约束力足够强大可以肯定绝大多数现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会有顾忌而不敢去做违法的事情 ,只是没办法现在现实和想法差别太大。

我认为我国的现在教育有问题,不是提倡德智体全面发展吗?但德和体都被糊弄了,一切都为了智,没有全面发展。360行,行行都能出状元,结果为了智全民都去挤独木桥,使得有德和其他文体方面的优秀人材被埋没。14亿人口的大国,在文体方面还不如区区几百万的小国。真是太可悲了。所以说教育要全面发展,不能只抓智,不是人人都能成科学家的,孩子只要他有其他方面的特长,就要他从其他方面发展,他就能成其他方面的专家。所以教育要全面发展,不能只重视一样,这样国家各方面的人材才会不缺,才会在有些方面不会被一个几百万人口的了小国还差。

曾经有个猪脑说:只有教不好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仿佛此人细胞如果可以克隆的话,全社会都是爱因斯坦,居里夫人。连特朗普都是歪瓜裂枣。教育从来都不是万能的,什么时候?那个国家?因为教育的发达,从此警察下岗。有些人从小好逸恶劳,玩劣致极,杀人都眼晴不眨。这些渣子以后恐怕会更加危害社会。

大家好 我是仔仔

我一直都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 这句话 我自己觉得孩子的性格 真的是天生带有的 虽说跟后期教育也有关系

如果一个孩子天生性格孤僻 残暴 那么家长如果没有发现或者是没有重视 那么就很容易走向犯罪

但是大部分孩子都是很普通的 就跟我们一样 有着明辨是非对错的态度 对可怜的事人有着怜悯 对坏人有着恨

所以对这三个人 就好像去年弑母的那个孩子一样 不用给他们找理由 留守儿童不背锅 有条件的话直接关押到成年枪毙就行了(据说去年那个孩子现在已经完全自由了 想想过几年他长大了 长开了 模样也变了 跟普通人一样工作谈恋爱结婚生子) 简直就是>不寒而栗/p>

三女子在洗浴会所“迷晕”男性服务员,至其性功能缺失,触犯了那些法律

这件事情我在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荒唐的,而在网上搜索了整件事情,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以后,脑海中突然就想起了一个梗“男孩子在外面要好好保护自己啊!”,虽说是戏言,但事情就是如此。

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情的整体情况吧。

事情的主人公是一名19岁的男性杨某(化名),这位小杨同志因为高中毕业没有合适的工作,在经过同村好友介绍以后,就去了一家洗浴会所当服务员了,而且小杨本身是没有想那么多的,只是想着边打工边复习,好准备再次高考。

事件发生在去年的12月份,某天来了三打扮时尚、长相漂亮的四十岁左右的女性,三人洗浴后要了一间包间打牌,并要求杨某为其提供服务。杨某但按照她们要求,倒茶点烟并陪她们聊天,而在这期间小杨因为喝了一杯三人递过来的饮料,之后则是三名女性轮流跟小杨发生性关系,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后面小杨突然休克才停下并且吓坏了这三名女性,虽然说经过医院的抢救后没有生命障碍,但小杨也失去了性功能。

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说实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去听到关于类似的消息,因为在我们的印象中,大多数性侵案几乎女性都是受害者,而出于传统观念问题,即使男性被女性性侵也难以启齿,所以在此前,国内的法律关于强制猥亵、侮辱罪是专属于妇女和孩童的,也就是表示在以前,男性被性侵(不被伤害)是不犯法的!!

好在后面国家也是修补了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强制猥亵、侮辱罪已经不在专属妇女和孩童了。

而在询问了一位对法律略懂的朋友之后,这三名女子涉嫌强制猥亵罪,具有聚众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为什么会没有强奸罪呢?因为在《刑法》中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的犯罪,行为对象是构成要件要素之一,强奸罪的对象为妇女,而男性不是强奸的行为对象,因此,女性强奸男性并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会侵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即没有侵犯强奸罪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以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只能构成猥亵罪。

3人去三亚旅游,为省钱只开了一间房,其中一女子遭性侵, 你怎么看

1 此女子对男性友人了解的还不清楚,如果了解对方为人的话可能不会发生。

2 此女子感觉也比较开放,如果不是老公的话一般人不会和异性住一间房子。为省钱可以住青旅的,选择同性的啊。

3 既然出来玩了,何必在乎住酒店的钱,就是要玩的开心,即使是男闺蜜也不应该住一间房,要是结婚了老公知道了,心里肯定也不好受。出来玩只要价格在自己可接受的范围内,就尽量玩好。

3人去旅游,为了省钱开一间房,其中一人被性侵,怎么看?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外出旅行,保证自身安全很重要。尽量结伴旅游,路上相互有个照应。

然而,新闻中的性侵犯罪人,就是熟人。我们不禁感叹,连熟人都没有安全可言,独自旅行可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

1结伴同性>挚友/p>

2不与异性单独相处

3遇到不法侵害时要保持冷静,切勿激怒>暴徒/p>

4受害后及时报警

5受害后找人倾诉,不要想不开,不要活在痛苦中。

外出旅行,除了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也要保证。不过,生命和财产同时受到威胁,两害取其轻。

希望我的回答有用,谢谢。

我看这个男人缺脑子,商量着来嘛,达成一致再做也不迟,急个毛吗傻刁货?人家愿意你做不愿意你不做,我从来都不主张强迫任何人任何事。这个男人可能天生就爱沾便宜,想享受还不想付出,想一毛不拔吃免费的午餐,自私自利的货色,对强奸妇女伤害他人利益的罪犯一定要严历打击,维护人民权意购建和谐社会。

如何看待宁波一19岁女子为"30万包养费"拉3个闺蜜下水,自己被骗7千元

关注社会热点,探讨社会问题,分享个人观点。我是西门白甫,请关注我的问答。



今日回答:宁波一19岁女子为"30万包养费",被骗3万,并且把3个闺蜜拉下水,被骗1万。你怎么看们?

我以为,这个女子实在是见钱眼开,脑子进水,人财两空,咎由自取。

为什么这么拙劣的骗术居然能屡屡得逞?为什么这么拙劣的骗术女子居然深信不疑?

这也不难理解,因为她的世界观就是金钱至上。当骗子说30万包养她时,见面后又把包养费提高到52万,她满眼里只剩下了钱,智商立即降为"0",所以,骗子的话,她深信不疑。

然而,当陪骗子过了几天后,却不见钱到账。按说,这时候,她应该清醒,但当骗子说,一般转账很慢,加急转账很快,但要花钱。



这时候,如果冷静下来,不难发现被骗,但金钱诱惑使她仍然相信骗子,于是给骗子汇钱7000。

然而,过了很长时间,52万仍然不见到账,谁知这个时候,金钱已经使她完全昏了头,当骗子把包养费又提高到66万时,她依然选择相信,又汇去7000。

这还不说,和骗子鬼混期间,开房费用和其它费用皆由她付,前后被骗子骗取3万余元。

如果说到此结束,也就算了,人财两空,吃个哑巴亏权当交了做人学费,谁让你贪钱不惜一切?

但接下来的事就不是脑子进水的问题了,而是品质恶劣,她明知遇到骗钱骗色的骗子,却把自己的最好的朋友3和闺蜜拉下水,介绍给骗子,使她们不仅失去贞洁,又被骗一万。

我以为,前面的事情受害者是她,可以报警,要回被骗钱财,使骗子受到惩罚。后面的事涉嫌勾结骗子,骗取别人钱财,应该受到法律处罚。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观点!

到此,大家对女子驾车失控1死3伤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女子驾车失控1死3伤的5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

上一篇:史上强清明档!张子枫新电影成票房黑马,但为何陷入集体争议「清明档票房破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