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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田,生于辽宁省大连市,现任光线传媒有限公司总裁。1988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1998年,建立中国第一家专业电视策划与制作机构“北京光线电视策划研究中心”。
2019年8月,获2019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1168名。2019年胡润百富榜排名第214位。2019年11月7日,王长田家族以114.5亿元财富值位列2019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第226名。
王长田――光线传媒创始人、董事长、总裁
拥有十年以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领域的管理>履历/p>
1998年创建光线传媒。
复旦大学新闻学学士学位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
首都广播电视制作业协会副会长
被《中国青年》杂志评为“可能影响21世纪中国的100个青年人物”
中国传媒娱乐业最有影响力的人士之一
公司上市后,王长田的身价将由创业时的10万元起家,在公司上市后一跃超过20亿元。
光线传媒电影总排行榜:《哪吒之魔童降世》50亿《美人鱼》 33亿 《八佰》31亿 《我和我的祖国》31亿 《疯狂的外星人》22亿 《鬼吹灯之寻龙诀》16亿 《姜子牙》16亿 《港囧》16亿 《泰囧》13亿 《误杀》12亿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银河补习班》8亿 8亿 《致青春》7亿
以上问题分几个方面:
1、注册商标符合商标局规定,依法提供合格的资质,缴纳费用,就不存在合不合规合不合法的问题;
2、抢注问题,哪吒虽然属于公共资源,但是哪吒魔童降世的人物形象,名称都是光线公司独创的,加大保护理所应当,毕竟会涉及到很多周边的产品和经济关系;
3、一个月内上千件,目前如果商标的申请不符合实际使用需求,可能会判定恶意囤积商标,扰乱商标秩序,但是光线所做商标和自身的电影作品有关,属于自身保护和使用的目的,就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综上,光线行为合规合法,也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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