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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父子俩先后坠楼,事发前疑因儿子学习问题引发争吵”「通报男子公寓楼坠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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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5 06: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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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通报男子公寓楼坠亡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通报男子公寓楼坠亡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你怎...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通报男子公寓楼坠亡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通报男子公寓楼坠亡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你怎么看“父子俩先后坠楼,事发前疑因儿子学习问题引发争吵”

我承认,在我们家,也是儿子不做作业的时候,家里一片和谐,只要一说做作业,马上鸡飞狗跳。

中国的孩子,作业几乎剥夺其从小学到高中所有的快乐。我们的教育部门每年出台各项规定,三令五申,但每年都是只见楼梯响,不见鬼下楼。我们所有的学校,从校长到老师,反正“不管风吹浪打,我自作业成堆”,而且你发现的是:按照规定,几乎所有学校都违规,但几乎就没有被处罚的案例。

然后,你会发现,这些无聊的、重复的作业,慢慢消耗了我们所有孩子的创造力,这也是我们孩子学习不错,但越长大几乎创造力越被弱化的最主要的原因。

而问题的悲剧,无非是这种教育生态之下的过激反应,而且真害怕,这个悲剧还远没有划上终点。

从五楼至四楼平台,应该没啥生命危险。但终归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受伤的程度将直接影响父子两的前程和命运!

儿子都上高校了,还要去陪读?经过孩子同意了吗?母亲去哪了?一般陪读的事情由母亲来做比较合适。因为女人对子女亲和力较强,容易沟通。按理说孩子上高校了,父母们应该放手让他自己去面对所有的事情了。父母们越是望子成人心切,越会弄巧成拙。何不放开手脚,让他自己自由发展,自长成人?

杭州闹市区整扇窗户突然掉落,差半米就砸到路过小姑娘, 你怎么看

首先庆幸这位姑娘躲过此劫,有惊无险,是最好的结果!

其次,前段时间刚有媒体报道因高空坠物导致一位学生身亡,试想他的父母亲亲人如何能接受这个事实?一而再再而三的高空坠物为什么还不警醒?希望这样的事情到此结束!不再发生!有关部门要针对高空抛物立法,用法律制度来震慑一些人的随意性,不要因为你的随意造成一个不幸的家庭!

最后,珍惜现在,活在当下,意外和明天谁也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

母亲带2岁女孩面试时孩子坠亡,法院判三被告赔偿百万,对此你怎么看

于理来说判的对,大厦设计有缺陷,护栏间隙过大,导致孩子可以轻松的穿,于情来说,现在的单身妈妈真不容易,像这种带孩子去应聘的,一看就是家里没人照顾孩子,孩子爹死奶奶死的家庭,单亲妈妈就又得工作赚钱又照顾小孩。孩子才两岁,正常家庭都是女人在家里好好照顾孩子,哪有那么小就出去上班的。


家长肯定也是迫不得已的,就找不到亲朋好友照顾,而且就算法院判决母亲违规,面试时不应该带孩子,但是母亲也没有任何承担后果的能力。

这件事发生后有很多网友质疑,母亲和看守孩子的郭某,孩子还未上幼儿园,母亲应聘时找不到亲朋好友帮忙照看一下吗?家人都没有吗?不单说应聘时容易分心,就孩子自个安全来说都很让人担忧!做母亲的不会不知道啊!这样的惨剧不该发生,而且郭某作为临时监护人既然已经承担起了看护的责任,哪怕这责任他本来可以不接受,但是作为失责的一方,适当的承担一部分泽恩还是有必要的。
最后抛开情理,虽然这件事以大厦赔偿100万结束,但是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这位母亲是失职的,作为一个面试的员工她是不尽责的,她主要义务是带孩子,你要去面试,就不必带孩子,孩子的安全第一。作为公司,别人带着孩子来,就应谢绝面试,本来公司就不能带着孩子面试和上班。当今社会不缺人力资源,我觉得这件事后,这位母亲必定已经是各大人力资源的黑名单了,试问这样的母亲员工谁敢用。

似乎三方方方都可喊冤,但其实一点都不冤。我们习惯于用好心办坏事的理由,来忘却责任。


可怜了2岁的小宝贝!先理下来龙去脉:2016年2月,母亲张云(化名)带两岁的女儿前往某公司应聘。因为怕孩子吵闹影响面试,所以面试前该公司员工郭某将孩子带出去看管,孩子在此期间从大厦四层坠梯,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法院判决郭某、应聘的公司和公司所在的大厦共同承担责任,赔偿108万。

先讲郭某,她可以委屈地把自己定义为一个帮助者,但其实在事件中她是责任人。当然作为员工,她本可以不接受,因为这明显不属于工作范畴。但既然接受了,就承担了此期间监护2岁孩子安全的责任。孩子坠楼死亡是监护者的严重失职,当然应该追究责任。

这对于任何一个个人都是一个警示:可以不接受,但接受了就不能推卸责任。在职场上、生活中,很多时候要说会说“ 不” ,护人护己。

公司,公司本可以拒绝应聘者带小孩前来,这是应聘者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不需要公司帮忙。前面没有说清楚,也可以请应聘者重新约时间来应聘,有时不讲人情只讲规则,对员工最安全。既然允许应聘者带着孩子参与应聘,还允许或安排员工照看这个孩子,就是越位,就得承担越位的责任。


大厦的栏杆间隙过大,本就可能有安全隐患。成年人也有踏空摔倒而导致受伤死亡的事件也不少见,公司交了管理费用,大厦本就应该提供安全的环境,否则人人都可能有危险。当然,相对前两方来讲,我想大厦方的职责和分担的责任应该是最小的。这是属于事后应该要积极弥补的,凡被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事件中的妈妈,当然也有责任 ,她已为此承担了最大的惩罚,失去了心爱的小宝贝。

最后想说的父母是幼小孩子的天和地,童年的孩子,没有父母好好的养育和照看,生理和心理的感受都是不得活。

父母心法: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深知家庭养育的核心是人格养育,关注《父母心法》知人才能育人

这对父母是在吃人血馒头吗?

这下更加深了大家不管闲事的心了吧!

女员工赔这么多钱,家长的责任那么小?

女员工好像并没有和家长签订什么合约吧,也没有盈利,为什么要赔这么多钱?

女员工只有看管的义务,没有看管的责任吧,这种口头协议,能值这么高的赔偿?这个女员工的本职工作难道不做了吗?

这样会不会助长一些无良家长,故意把责任强加到别人身上,等待犯错呢?

是不是给一些黑心的人,一种新的牟利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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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罚只会让各种单位,企业,把带孩子的家长赶出公司了,,以后别说用人单位不人性,不准带孩子去!因为用人单位赔不起!出租大厦的出租方也得跟租房人签订合同,不允许带孩子进入!!不然不租了!!!!!!!不然盖个楼租金还不够赔!!别说什么护栏间隙大这种说法,,毕竟人家这大厦这么多年也没见过谁掉下去摔死!!!!!!

真让人痛心!2岁的小孩因为委托别人照看瞬间丧命!我认为最大责任人是好心帮忙看管小孩的郭某,真是好心没有得到好结果!

郭某在事件中承担最主要责任,是因为她接受了看管小孩的任务委托,她就有责任负责小孩的安全。如果她不接受,就完全不关她的事。真心替她委屈难过!一时疏忽,好事变成大错,变成经济枷锁!

公司负次要责任,因为可以拒绝为带着小孩子来的女士面试,也可以在面试通知中写好不能带老人、小孩一同前来面试。但是公司却出于好心接受了这个带2岁孩子来面试的情况。好心也添堵!

所在大厦负最次要责任。虽然栏杆间距对于2岁小孩太宽,让小孩坠亡,但是大厦本来就是用于成年人办公的。本来这样的间距没有问题,只是恰好出现了这个意外。天灾人祸!

最后,孩子妈妈无论多么痛心,都是有责任的。明知自己去面试,为何要带孩子去?这不是自己安排失职吗?

一个幼小生命的教训!帮忙做好事也要非常细致,放宽制度也要注意保全自己,宝妈更要时时警惕。大家都受教育了!

到此,大家对通报男子公寓楼坠亡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通报男子公寓楼坠亡的3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